劳动合同终止时的赔偿问题
温州洞头律师事务所
2025-06-15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相关法规,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,需支付经济补偿。具体来说,除非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,否则用人单位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付:1.若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,在合同期满时双方协商一致不续签的,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,其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。2.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,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,否则视为违约,应支付未通知期的工资。此外,在特殊情况下,如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需要调整时,可以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,此时也需支付经济补偿。3.劳动者在规定的年限内提前退休或者死亡的,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遗属待遇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七章第三十条: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,但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七章第三十一条:用人单位不得因生产、经营需要,降低劳动标准或者延长工作时间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四十三条:除非本法有明确规定,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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